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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
古丈法院默戎法庭:奔赴千里化解离婚纠纷
作者:戴莉 张清晨  发布时间:2024-10-12 15:42:58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延伸司法服务职能,近日,古丈县人民法院默戎法庭奔赴千里之外的广东省东莞市,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案件。


【调解现场】


原告何某与被告向某于2010年在广东省务工相识,于2015年在古丈县民政局登记结婚。何某于2024年7月以夫妻双方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执导致感情破裂为由,向古丈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受理后,办案团队虽电话联系上正在广东省东莞市某镇务工的被告向某,但向某明确表示其不会回来开庭,也不接受线上开庭或调解,同时本案原告何某也在广东省广州市务工。办案团队掌握相关情况后,综合考虑案件的特殊性,决定前往向某务工地向其送达相关诉讼文书并进行庭前调解。经历高铁数小时及3趟转车,办案团队才到达向某务工所在地,并连夜给向某送达了起诉状等诉讼文书,同时约双方当事人于第二天进行庭前调解。调解时因矛盾分歧较大,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何某与向某一致同意解除婚姻关系。在办案团队的调解下,双方对子女抚养权、抚养费及婚姻存续期间的债权债务承担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至此,这起离婚案件得以顺利解决,当事人对办案团队不辞辛劳千里奔波为其解决婚姻纠纷的司法服务表示感谢。


本次调解是古丈县法院案件办理的一个缩影,也是古丈县法院司法为民的一道剪影。下一步,古丈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减轻群众诉累,把调解工作贯穿案件始终,融情于法、融情于理,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切实让案件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