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破执行程序和破产程序壁垒,实现“执破衔接”向“执破融合”提档升级,加快执行破产融合工作,古丈县人民法院建立并完善“执破融合”机制。近日,一批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企业已经启动“执破融合”工作,执行移送审查并裁定受理执行转破产案件2件。
古丈县人民法院依托“执破融合”模式,持续加强破产审判业务庭与立案庭、执行局的沟通联络,成立专门的“执破融合”合议庭,构建执转破常态化工作机制,明确执行案件移送破产的条件,畅通移送审查通道,执行与破产快速融合。通过畅通“执行转破产”通道,以及“执转破”制度的特有价值和功能,加速僵尸企业出清,助推执行积案清理,激发生产要素重组和市场主体活力。
下一步,古丈县人民法院将以“更实、更优、更快”的工作举措,促进破产工作换挡提速,依托“执破融合”机制,以更加精准高效的司法救治方案,促进市场有序出清,优化社会资源配置,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什么是执破融合?
执破融合是将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进行深层次融合的一种机制。具体来说,它通过“以破促执”“以执助破”的方式,让两种程序的优势在涉企案件清偿处置中交互叠加、充分释放,从而更好地实现市场主体“挽救”和涉企案件“出清”。执破融合是对“执转破”机制的提档升级,将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从“单向转化、前后衔接”变为“双向互促、一体推进”。这一机制旨在寻求强制执行、破产保护与出清的最优解,通过打破程序壁垒,充分发挥执行程序的强制功能和破产程序的拯救、出清功能,有效兼顾效率与公平价值,探索形成债务集中清理工作大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