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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丈法院:房屋漏水难解决,耐心调解化纠纷

作者:向铠浩  发布时间:2024-09-12 11:18:32 打印 字号: | |

现实生活中,一旦发生房屋漏水,不仅严重影响居住环境,更会造成一定的财产损失,尽管此类案件涉及的标的金额可能不大,但却是涉及民生的大事。近日,古丈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因房屋漏水引发的纠纷。



【案情回顾】

2024年5月31日,古丈法院受理一起因房屋漏水造成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标的金额为70000元。对漏水原因,居住在二楼的原告及楼上业主各持己见,原告无奈将其楼上5层楼的5户业主诉至法院。

原告:法官,你瞅瞅这房子给我漏的,我虽不常居住,但装修花了很大的功夫,地板可都是实木的,掏了不少钱,现在楼上漏水,我这天花板、墙面、地板、家具电器都泡坏了,楼上都得给我赔钱!

被告(三楼业主):法官,漏水跟我没关系啊,我长期在外地工作,房子根本没住过人,这水怎么漏的都不知道。而且我自家地板也被水浸泡产生了损失,楼上也要给我赔钱!

被告(四、五、六、七楼业主):法官,水是三楼漏的,跟我们没关系,我们没理由赔钱。

原告:法官,不是我们不明事理,这事确实掰扯不清了,法院给判吧!


【调解纠纷】

本案争议焦点为房屋漏水原因及造成损失的数额,如进行司法鉴定,则首先需要对漏水原因进行鉴定,其次还需对修复方案、修复费用进行鉴定,需要当事人预交几千上万元的鉴定费,且鉴定需要占用较长的时间,原告也无法及时入住。

经法官实地走访并邀请专业人员对现场进行勘查了解,该栋居民楼的厨房下水管道在使用期间,由于餐厨污垢常年累积造成公用排污管道堵塞,污水反渗从三楼厨房下水道涌出。因三楼、二楼业主久未居住,直至三楼业主回家才发现漏水的问题,并通知了原告。

在仔细查阅了双方提交的证据并前往现场勘查了解各方当事人心态后,法官认为双方虽然目前看起来剑拔弩张、互不相让,但还是有调解的可能性的。基于以上原因,考虑到双方系邻里关系,承办法官认为化解彼此的“心结”比一判了之更有利于矛盾的彻底解决,于是决定边走鉴定程序,边开展“背对背”调解,向当事人释法明理,以更和缓的方式促进矛盾纠纷尽快解决。

最终,通过承办法官耐心地劝导、反复沟通,原、被告双方均委托了专业人员,对房屋修复费用进行了实地评估,被告向原告支付了修复费用。因为三楼被告也遭受了损失,借此机会,其与楼上被告就损失也达成了和解,将漏水引发的纠纷一并解决。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原告撤回了起诉。一件可能产生衍生诉讼的案件,在未走完鉴定流程的情况下,很快通过当事人和解、原告撤诉的方式实现了案结事了。


【法官说法】

房屋漏水问题一直是困扰邻里关系的大问题,也是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类案由中占比非常大的一类问题。在与房屋漏水有关的案件中,通常争议比较大的是房屋漏水原因及造成损失的责任划分,诉诸法院也多是无奈之举。因此,在发生此类房屋漏水后的第一时间,相关业主、物业公司及开发商应共同查找漏水点进行修复并采取排水抢救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然后就修复、赔偿事宜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与此同时也应及时做好证据保存,如事件发生时现场的照片、视频;受损标的物原始状态、相关购买凭证等。争议较大的,及时通过诉讼方式主张权利。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