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高效审理破产案件,稳定市场经济秩序,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6月11日,古丈法院召开古丈三递鞋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古丈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智伟担任审判长并主持会议,该案破产管理人、债权人参加会议。
会上,管理人向债权人会议作《履职报告》《债务人财产调查报告》《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等,并就管理人提交的《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关于采取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及表决的议案》等事项进行表决。经表决,《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关于采取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及表决的议案》等事项均获通过。
会议最后,管理人向合议庭提交了《宣告债务人破产的申请》,经合议庭合议后认为,古丈三递鞋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宣告破产的法定条件,应予以宣告破产。
此次债权人会议的顺利召开,是破产清算程序的关键环节,标志着古丈三递鞋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程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后续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下一步,古丈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发挥破产审判职能,完善企业破产案件审判工作机制,坚持采取破产案件“一把手”直接抓的方式,推动破产案件快审快结,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