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古丈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湘3126破1号
本院根据古丈三姊妹旅游服务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3年4月23日裁定受理古丈三姊妹旅游服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4月27日指定湖南永信破产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为管理人。古丈三姊妹旅游服务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3年5月27日前,向古丈三姊妹旅游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地址:湖南省吉首市乾州西一环与文心路红星时代广场营销中心一楼;邮政编码:416000;联系人:曾强;联系电话:13549649130)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古丈三姊妹旅游服务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3年5月29日上午10时在湖南省古丈县人民法院六楼会议室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债权人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本案属于简易破产案件,适用快速审理。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