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领导,切实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工作引向深入。
一、加强队伍建设,促进上下一心
一是坚持“书记抓、抓书记”, 聚焦突出问题整改。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庭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法院实际全面开展工作。
二是进一步压紧压实两个责任,细化工作任务。严格落实党组书记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 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庭室负责人落实落细,全体干警积极参与,层层抓落实的格局。
三是坚持“考法”、“学法”。建立了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水平培训考核制度,坚持任前“考法”。新提拔院领导及中层干部、员额法官参加法律知识考试,将考试成绩纳入法治档案。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开设法官大讲堂、综合业务培训班等,院领导带头分享相关法律知识、经验,并将学法用法列为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按照县委的要求,院领导在中小学担任法治副校长,在法院内部注重培养具有法律专业背景和法治意识强、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优秀干部,选拔任用多名法律专业干部作为法院中层领导。
二、加强法治建设,促进案件办理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受理刑事案件104件,审结96件,结案率90.57%。依法审结聚众斗殴、寻衅滋事、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案件22件,判处47人。依法审理重大责任事故、重大安全事故、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27件,判处27人。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网络赌博犯罪等影响民生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4件,判处7人,审结网络赌博犯罪案件2件,判处8人,增强了人民群众的网络空间安全感。审结滥伐林木、非法狩猎、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1件,判处29人,护航绿水青山。
妥善化解民商纠纷。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907件,审结865件,结案率95.37%。对涉民生案件快立、快审、快执,依法审结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土地承包、征地补偿等案件194件。审结涉房屋买卖、租赁、建设工程等案件82件,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审结涉劳动争议案件18件,及时兑付劳动者工资300余万元,保护劳资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大调解工作力度,调解和撤诉结案540件,调撤率60.92%。
持续推进执行攻坚。受理各类执行案件982件,执结945件,执结率96.23%,执行到位金额4086.08万元。精准实施信用惩戒,限制高消费237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5人;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曝光力度,在州县两级媒体发布通告,督促失信被执行人及时履行义务;严厉惩戒规避、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司法拘留6人,罚款7人。依托执行指挥中心,深化执行联动机制,网络查控被执行人银行存款、车辆、户籍、出入境、婚姻登记、房地产等举措,不断提高办案质效,执行案件主要指标位列全省同类法院前列。
坚持依法监督与支持并重。配合行政案件集中管辖的法院严格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注重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提升“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
三、加强司法便民,促进服务升级
以提供优质司法服务为目标,采取多样化手段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减轻当事人诉累。不断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持续探索“互联网 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优化网上诉讼服务中心职能,提高诉讼服务热线、网上立案、远程视频、网络拍卖等便民措施使用率。突出诉讼服务中心矛盾化解“第一关口”职能,完善“分调裁审”机制衔接,打造审判“快车道”。推进调解程序前置化改革,设立“司法调解室”和“信访接待室”,第一时间对矛盾争议小或群体性矛盾进行化解。建成在线调解室2间,入驻调解员7人,特邀调解组织7个,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调解案件总数306件,其中,远程在线办理调解案件171件。推出“适老型”服务,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置导诉台、导诉员,提供放大镜、老花镜、日常药物等物资,传递司法温度。
四、加强诉源治理,促进法治宣传
探索推进诉源治理。出台了《古丈县创新推进诉源治理“三为主”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成立了7个以镇政府为主导的诉源治理工作站,8个行业调解组织,对诉源治理工作做到全覆盖。联合有相关部门出台了诉调对接机制,建立完善诉前联动纠纷解决机制,在诉讼前高效解决纠纷。开展立案前诉非分流,对适宜调解的纠纷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解决;对依法应当或者可以进行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或者先行仲裁的纠纷,告知或者指引当事人提起行政复议、选择行政裁决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各种调解途径化解纠纷,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一年来,共受理诉前调解案件162件,委派调解110件,调解成功132件,申请法院出具调解书72件。
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积极开展“法律七进”依托巡回法庭、以案释法、法治讲座等载体,组织涉民生案件到乡镇公开审理,走进民营企业开展法律服务,深入对口联系村开展 “以案说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巡回办案300余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干部、人民群众等300余人次旁听案件庭审。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平安建设”、“送法进校园”、“国际禁毒日”、“国家安全日”等法律宣传活动30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200余人次。开展 “把爱带回家”等关爱活动8场次。以多种方式开展《民法典》学习和宣传,发放《民法典》书籍300余本,“民法典宣传资料”3000余份,受到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广泛欢迎。
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成立少年法庭,审结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件。加强对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编撰校园安全警示教育讲稿和典型案例,开展“守护花蕾˙关爱儿童”和师德师风、校园安全法治宣讲活动20余次。建立涉劳资、家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探索民生案件快速化解路径。加大对特殊群体的保护力度,依法落实诉讼费用缓减免政策,批准缓减免诉讼费12万余元。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20案20名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5.58万元。
五、2022年工作打算
(一)全力抓审判促执行
1.在刑事审判方面。坚持依法防范和打击乡村振兴领域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惩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诈骗老年人犯罪、毒品犯罪、电信诈骗犯罪,依法保护未成年人、老年人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严防超期羁押,加强与其他政法机关的衔接机制,充分发挥刑事审判功能,积极推进法治古丈建设。
2.在民事审判方面。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推进与政府职能部门的诉调对接。与检察院、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等行业部门和基层社区、乡镇等多部门密切配合,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实现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在程序安排、效力确认、法律指导等方面的有机衔接,建立多元化解纷机制。
3.在执行工作方面。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对涉农民工执行案件,坚持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原则,对执行到位的案款,第一时间发放给申请执行人,对“执行不能”的案件积极争取司法救助,最大程度保障申请执行人的权益。
(二)全力促进司法体制改革
1.持续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根据湖南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印发的《湖南省员额制法官检察官遴选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严格员额动态管理制度。按照法院干警队伍综合管理类公务员、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警察四类人员进行分类管理。做好职级晋升和选升工作,落实相应待遇,实行办案绩效评估与以案定补挂钩原则。
2.建立健全院庭长办案、员额法官单独系列考核管理机制。一是建立院庭长入额办案机制。为全面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结合本院实际,要求入额的院庭长必须办理案件,包括独任审理案件、参加合议庭担任审判长或作为合议庭成员参与审理案件,禁止入额后不办案、委托办案、挂名办案。同时,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和在法律适用方面具有普遍意义的案件优先分配给院庭长审理。 二是完善员额法官单独系列考核管理机制。规范案件审判流程管理,提高审判工作质量和效率,实现法院审判工作流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切实加强本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提高案件质量,落实办案责任,促进司法公正减少错案及瑕疵案件发生。
(三)积极推进智慧法院建设
1.进一步探索运用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实现线上换押与罪犯交付执行,不再往返送达,提高司法效率,节约司法资源。
2.强化智能辅助办案系统的应用。对于当事人认罪认罚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智能化辅助系统的添加批注、证据对比等功能,让案件证据罗列清楚明了,承办人查阅卷宗效率提高,同时证据中的类案量刑功能为承办人计算刑期提供了参考,能够更加准确确定刑期,实现“同案同判”。
3.加快推进集约化、现代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拓展全方位诉讼服务功能。打造导诉、接待、调解、立案等多功能于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搭建网上立案、跨域立案、云上法庭,更加便民诉讼。
(四)积极构建多元化解大格局
推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人民组织和专业行业调解协会进行了人民调解员培训,联系信访、劳动部门对部分信访和劳动争议进行调解。同时,推动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的结合,诉前调解免收费、快捷、灵活的方式解决纠纷,切实减轻群众诉累,缓解民事法官办案压力,推动简单民商事纠纷快速化解。
(五)坚持阳光司法
深化三大平台建设,完善司法公开措施。完善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的司法公开三大平台的互联网网站建设,符合条件的司法公开信息已实现自动从内网业务系统到司法公开三大平台的自动同步。在裁判文书公开方面,按规定把符合上网的裁判文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在执行信息公开方面,依法公开执行过程、告知当事人案件的执行流程、执行措施、结案方式等情况。同时,充分利用法院门户网站和官方微信公众号,及时、主动对外公开、公布古丈县人民法院的工作动态和工作信息。
古丈县人民法院
2022年2月25日